中国台湾分会
分会宗旨为:
1.秉持总会的宗旨,加强各会员国情感交流,世界上凡有华人生活的地方都将设有世界华人国际演艺总会分会,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分别注明国家、地区名即可,如:世界华人国际演艺总会(英国)分会;世界华人国际演艺总会(法国)分会等。
2.鼓励本地区成员,参与世界华人国际演艺总会各项活动,藉此使各会员国认识总会。
世华演艺(会员加盟)总会WCIPAL 加盟本会 会员入会须知 一、会员资格:
1、必须是对本会确有特殊贡献者,经理事会研究决定加入本会。 2、有较强的社会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的各界人士。 3、受过高等艺术教育的大型、特大型企业优秀高级管理人员。 4、在文化传媒,演艺影视,书画收藏及在艺术界德高望重的老前辈,艺术家,歌唱家,音乐家,书画家,企业家,投资商,文化经纪人及著名影视导演等专业行家。
二、会员手续:
1、会员申请书。 2、填写会员申请表。 3、个人简历(真实、详细、具体),附两寸免冠彩色近照两张。 4、身份证、工作证、荣誉证等复印件。 三、会员义务、权利:
1、遵守本会章程和宗旨,认真履行本会义务。 2、按期参加会里所组织的活动,服从本会的领导和监督。 3、热心世界华人及演艺事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4、会员为终身制。 5、凡会员在本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由本会颁发理事证书。 6、免费收到本会总会、协会及分会刊物、《世界华人国际演艺报》及杂志,以及其它本会出版、发行的书刊资料及其它有关信息。 7、有权委托本会在各国举办或参加各种演艺博览会、个唱会、演出行业洽谈会,作品项目新闻发布会等国际经贸活动。 8、本会会员、由本会颁发会员证书,可免费在《世界华人国际演艺报》刊登理事注册姓名。 9、 本会会员可在本会网站优惠设立个人主页。 10、本会会员,有资格获得本会网站高级帐户,并享有会员密码。 四、奖励标准:
1、凡会员对发展华人演艺事业提出合理建议,并被本会采纳,实施后,本会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2、 凡对世界华人国际演艺协会有突出贡献的会员,本会予以表彰,提升为理事,并载入世界华人演艺发展史册。 五、惩罚制度:
1、 连续两年不参加会里组织的活动,不交会费视自动退会, 不参加年检者本会不再予以联系。 2、 因违法犯罪,受到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制裁者,从受制裁始失去会员资格 3、 凡是对本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作出有损于本会声誉者,本会予以劝其退出理事会。涉及法律和经济者后果一概自负。 4、 本会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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