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维权
法律维权委员会,是世华国际演艺总会的专门委员会。法律维权委员会统一审议向总会提出的法律案;其他专门委员会就有关的法律案进行审议,向法律维权委员会提出意见,并印发世界华人国际演艺总会会议或者常委会会议。法律维权委员会的审议,对于世界华人国际演艺总会审议法律案来说,是一种全局性的审议,是各种审议中一道关键性的关口。法律委员会虽然也是一种专门委员会,但比之其他专门委员会,它世界华人国际演艺总会及其常委会的立法乃至整个法制活动中,担负更多也更重要的责任。其他专门委员会只负责审议与其相关的法律案,法律维权委员会则统一审议所有法律案。由法律维权委员会统一审议提议世界华人国际演艺总会及其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是世界华人国际演艺总会立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实行这一制度有助于保证立法质量,有助于统筹总会立法大局,分清立法的轻重缓急,有利于维护法制的统一,避免和消除法律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保证法律体系的协调发展。
世界华人国际演艺总会法律委员会统一审议向总会人大提出的法律案,需要遵循这样的具体程序:
一是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
二是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后,向总会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报告应当对重要的不同意见予以说明,对法律草案是否成熟可行和其他有关情况予以评估,还要包括修改内容和修改理由等。
三是法律委员会的审议结果和法律草案修改稿,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函。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再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四是法律维权委员会,同时肩负着总会及各分支机构的各方法律文本及合约的把关和前期审核,避免因合约草案和对法律认知度不够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和官司,所有合约法律条规条例、义务和职责、合同、律师公函等都需由该法律委员会的预审草案修改,经总会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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